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Ⅰ、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流程

  Ⅱ、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书面申请;
  2、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登记表1份;
  3、建设单位意向选址位置示意图;
  4、与相关土地权属单位的协议(附经土地管理部门认定的用地权属证明及用地权属界线);
  5、项目建议书(原件);
  6、现势性地形图1份(1:500或1:1000)。

  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时限要求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在20个工作日(市政项目10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理结果,以上时间不包括市规划局以外的部门审批办理时间以及上级审批的时间等。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Ⅰ、办理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流程

  Ⅱ、办理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书面申请;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登记表1份;
  3、经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原件1份);
  4、有权机关的项目批准文件或发改局备案通知书(原件1份);
  5、《选址意见书》(附选址范围图)或规划要求通知书(复印件1套);
  6、现势性地形图1份(1:500或1:1000);
  7、建设单位与规划改造范围内土地权属单位的意向或协议等;
  8、其他指定材料。

  Ⅲ、办理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限要求
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理结果,以上时间不包括市规划局以外的部门审批办理时间以及上级审批的时间等。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Ⅰ、办理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流程

  Ⅱ、办理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书面申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登记表(1份);
  3、项目批文(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复印件1份);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征拨用土地通知书和红线图(复印件);
  6、土地批准合同及红线附图(复印件1份);
  7、土地使用证;
  8、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成果图(原件);
  9、彩色建筑总平面图(原件3份);
  10、建筑设计施工图(方案审定批准后,经修建改再报送正式施工图2套,盖建筑施工图审定章,其中一套返回建设单位);
  11、其他指定材料。

  Ⅲ、办理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限要求
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理结果,以上时间不包括市规划局以外的部门审批办理时间以及上级审批的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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