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效能监察

 

关于认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工作的通知

  局各有关部门、各分局: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凡涉及房地产领域的规划相关部门和人员及负责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均应按规定进行自查。全面检查在房地产项目规划许可、规划容积率调整审批等环节是否有违规审批、滥用权力、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二、各相关部门、分局要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销售环节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查找并纠正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行为,对照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并填报相应表格。
  三、自查自纠工作应在6月底前完成,请各相关部门、分局将自查自纠表于6月26日前交局监察室。

200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