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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常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公示
2004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考评工作已经开始,我单位常州市规划展示厅、常州市规划监察大队及常州市规划设计院一所等3个青年集体参加考评。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或工程。
根据《常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规定,市级“青年文明号”的标准和条件是:
1、35周岁以下的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创建集体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90%以上青年技能达到岗位要求;
3、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取得突出成绩;
4、符合本系统的创建标准;
5、创建集体所在团组织健全,活动正常,能围绕本单位中心开展工作;
6、创建集体能很好地兑现服务承诺内容,做到优质文明服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年度评选:
1、发生经济、刑事、治安案件的;
2、造成严重经济亏损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3、出现与“青年文明号”集体称号不相符合的事件与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根据本集体的创建情况,对照上述标准,认为已基本符合市级“青年文明号”的条件,现申报2004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欢迎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意见,可在2005年3月31日前向监督单位反映。
常州市机关团委监督电话:
(0519)6688377
常州市“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9)6637506
电子邮件:jgb@czyouth.gov.cn
创建集体名称:常州市规划展示厅
200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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